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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10 课程重修申报预告
来源: 作者: 日期: 2025-09-22 点击数:

  2025-2026-1学期 课程重修通告


申报期:2025.10.9-10.16

申报入口:数字校园学生管理平台、掌上校园(自管平台转跳)

13FE1


 注:重修仅针对非在校生;每生每次可申报10科次。

    申报后,等待有安排辅导考核才会审核通过(审核后的备注是具体重修安排)。

教务处管理——重修工作

一、参与对象

  已在校学习三年、未毕业学生,学籍不超过六年学制。

二、重修要求

  成绩不合格、经在校期间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均可参加重修。

1.重修时间为每个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开始组织申报。

2.学生在学制年限内(入学之日算起6年)重修不限定次数,一门课程可以多次重修,但每学期重修课程不超过10门。

3.重修课程不能申请缓考,缺考即失去当次重修机会。重修时缺修、缺考,下一期不予再报重修,且申报数量减少。

4.实践类课程或环节(军训、跟岗实习、顶岗实习、校内实践、安全教育、实训、毕业设计等)不组织重修,在毕业年限后(即第7学期开始),采用证书抵消学分办法执行,具体细则如下:

(1)《中职生安全教育》 不计了。

(2)军训、校内实训周或理实一体化课程。在校期间不安排补考,由学生获取的技能等级证书、1+X证书、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书后,班主任提交“教务处-抵学分-”工作流程申请。

(3)《校内劳动实践》课程:手写《实践总结》(3000字)、居家实践活动照片一组(张),班主任提交“教务处-抵学分-”工作流程申请。

(4)《岗位实习》课程:手写《实习总结》(3000字以上)、《单位证明》(盖公章。证明工作半年以上且表现优良),班主任提交“教务处-抵学分-”工作流程申请。

2025.10.24: 已审核,请查阅审核结果(备注:即重修安排)  ***“实训”课程不重修,以考取资格证来抵学分。

2025.11.3-28:重修考核(请适时联系、参加辅导考核)

2025.12.3: 重修成绩已录入数字校园系统,学生可阅(有异常1个月内反馈有效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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